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梅永村横岗头村民温中林,利用其家的地理优势,多次在家暗中恶意
挖空公共道路,导致道路坍塌,造成国家电网设立的电线杆倒塌,行走的
道路面临着坍塌的危险,其恶意事实如下:
1.用锄头等工具挖空路基,温洪华曾叫梅永村村干部上来阻止。
2.路面的几户人家曾叫派出所下来拍照取证,并警告温中林。
3.拍摄的照片有大型作业车(铲车)的轮痕,及铲车的挖痕。(见附件)。
有人证可以证明温中林确实有请铲车来铲除道路。
4.路面情况几十年都没有坍塌,而且是长满树和草,原样的图片,村民
也可以提供。
5.温洪华阻止过程,多次遭到温中林殴打。
6.路面的几户人家多次向村委和政府反应该问题,效果不理想。
温中林的行为实是破坏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且其行为后果十分危险,对路面
的行人生命造成威胁,望政府妥善尽快解决该问题,避免造成生命损失的危险。
2014年2月3日前后,横岗头村民与温中林户发生纠纷,镇司法所、综治办、村干部及时赶往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温中林户处于道路下方,道路比其住房高二十米左右,原有路面未砌边坡,一遇下雨或其它原因,黄泥路面经常发生坍塌,导致泥沙进入温中林户院中,使其造成不便。基于以上原因,温中林户于2014年2月3日前后,对屋后边坡进行修整,同时修筑浆砌石挡墙,因未和邻居做好沟通,引起误解。经镇、村二级调解,温中林户表示,由其负责砌筑底部边坡,其余边坡由受益的另外几乎负责,当时各户并未提出异议。2015年3月3日经镇村二级实地察看,温中林户已按协议要求,砌筑号长度约20多米,高2米,宽1.5米的浆砌石边坡。我镇下一步将与村委会一起共同监督其他各户按协议要求完成议定的内容。(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于 2015-3-4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