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不公平待遇

村里拆迁,同样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指挥部要求去打未享受公积金优惠证明,我单位领导实事求是没给打,指挥部明知是假证明的情况下给打了证明的分房,而我不提供假证明就不给分房,人家公积金比我多一倍都有分房,而我一个月700多的公积金却不能分房,我觉得不公平,一个月700的公积金去租房也不够,希望领导能帮我公平的解决此事,万分感谢!
高铁拆迁区块北城王林施村全村改造中,村民施允树家庭人口一共7人,妻施玲芝,长女婿蒋永新,两个外孙,次女施燕仪,均系农业户口,信访人施晶晶系户主施允树长女,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职工,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按照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黄政法(2008)59号文件台州市黄岩区重点工程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人口和建筑土地面积计算办法之第二条十五款规定,夫、妻一方是拆迁村农业户口,另一方是区内非农业户口,且户口已在拆迁村的非农人员凭所在单位和房改部门共同出具的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说明,并退出已享受的住房公积金福利,可计算建房家庭人口数,信访人施晶晶在2017年5月24日出具了区房改部门的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证明,未能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未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明,指挥部按政策规定将其未计入建房家庭人口数。经与施晶晶本人及家属多次协调,信访人表示对最终 表示理解。经办人:刘联瑛,联系电话:89198757。黄岩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管委会2017年8月2日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高铁新区指挥部 2017/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