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男子与发廊老板娘争执 打死其丈夫后逃命19年


1998年8月8日20时许,新丰县城新东路的一间发廊发生了命案:一男子与店里的小工及老板娘发生口角,接着便撒起野来,掀翻店里的茶几,又与老板娘的老公潘某明激烈争吵,后来竟取来木棍,使劲打击潘某明的头部,潘某明当场晕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局通过侦查,很快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本县丰城镇龙文村的村民陈某可。然而,凶手在案发后便销声匿迹。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察,陈某可几乎不与家人联系,并且使用假身份证件,致使公安机关追逃无果,该案一直悬而未破。
  19年来,虽然侦查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刑侦大队一直没有放弃对嫌疑人的追捕,通过对该案件不间断的分析、梳理、研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网警大队的协助下,今年5月终于获得关键线索,找到了嫌犯的落脚点。5月27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广州市增城区,将从事摩托车搭客的嫌犯陈某可抓获归案。
得到凶手终于落网的消息,已是耄耋之年的受害人父母激动不已!6月2日上午,将近90岁高龄的受害人父亲不顾年迈,拄着拐杖,由老伴陪着,颤巍巍的来到新丰县公安局,送上锦旗真诚感谢公安机关。
韶关刑警告诫在逃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逃亡多久,刑警的利剑将永远悬在你们头上,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
来源:韶关CID

世上无难事,就怕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