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晋升职称让人心动又心酸:指标有限,勾心斗角,破坏大局。各职能部门为何不人为协同作战,履行其职权内乃解决教师福利的尽责谋民之政事。现今在市委大力倡导用创新思维谋政事和热心支援教育扶贫干实事的热潮中,我们的职能部门不该懒政误民,应该俯身调研制定政策解决问题,处理问题要讲究方法、灵活操作、拓宽视野,调整的政策多向一线裸教教师倾斜,别让政策的红利给学校领导及亲属亲信独裁,让一线农村教师享受到应当的福利,不再使望职心动的够格多年的教师而心寒!期盼职能部门给力中高级职称改革,让教育福址降临教师心坎而无憾!诚盼圆满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各级职称改革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中,一直做到了向农村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6820”政策的实施,2005年—2007年用三年时间给在农村工作满20年,小学一级满8年,中学二级满6年的教师一次申报中级职称的机会,三年共评审通过了5800多人;
2.2014年市职改办与市教育局职改办联合下发了《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纪律要求》,对学校职称申报初评记分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广大一线教师的合法权益,严禁校长随意修改学校的记分标准;
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24号)明确规定,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初级教师,符合晋升中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申报职数限制参与中级职称(职务)申报评审,评审通过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享受中级职称(职务)教师待遇(此类教师聘任后仍不占学校岗位职数)。
4.2016年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
5.从2005年以来,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记分标准中,对在农村工作的一线教师设立了单独的特殊贡献记分。
上述是近几年来,我们根据省、市职改部门的政策要求,切实做到职称评审工作向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的具体体现,可能还存在一些方面的不足,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好方式为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服务,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待遇,鼓励他们扎根农村教育事业。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