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水费实在困难

我家(高明)的水费不多,但捆绑的费用就多,困难的家庭交不起是要停水的,请允许单收水费。
客什网民:
感谢您关于高明区水费缴交问题的反映。就您所反映的事项,经向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及佛山市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1、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心城区综合服务费收取工作的通知》(明府字[2003]44号)的文件精神,综合服务费由原5个部门(单位收取)改为委托区供水总公司和建设银行高明支行统一代理收取,由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2、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心城区封闭式安全文明小区治安联防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明府复[2005]91号)的文件精神,“安全文明小区联防费,统一委托区供水总公司和建设银行高明支行在水费中与‘综合服务费’一并收取”以及明价[2009]79号、明府办复[2009]131号文件精神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3、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征荷城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批复》(明府办复[2006]8号)的文件精神,“荷城街道垃圾处理费由荷城街道管理处征收,由区供水总公司具体实施”以及明价[2006]8号 、明价[2006]37号,从2006年2月1日执行;补充通知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上述收费项目由供水公司代收均是按照高明区人民政府及区物价局文件精神执行。
佛山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2011-05-28 19: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