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重建自家房子与隔壁邻居房子间距等问题咨询?

我想请问,福安市几十年前自家修建老房子,现在我们重建想重建老房子,中间存在的问题是:
1.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重建的房子与隔壁邻居现在的房子楼间距达到多少?
2.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楼间距我们是否能自行强制建房?
3.如果没有达到楼间距,同事隔壁邻居也不同意我们这样建设,我们是否还能强制申请建房?
4.如果与隔壁邻居因房子问题有存在法律纠纷还未解决,我们是否能在法律纠纷没有解决前将房子建起来?
市信访局:
现就ND15082900003号网友咨询的福安市重建自家房子与隔壁邻居房子间距等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重建的房子与隔壁邻居房子楼间距的问题。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建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住宅建筑前后间距与前建筑高度比一般不低于1:1,相邻房屋山墙之间的间距不低于4米,建筑宜朝南、朝南偏东或偏西布置。
2、关于若达不到规定间距我们能否自行强制建房的问题。根据《建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若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申报图纸上签字确认,协议应当经过当地村委会见证或者依法公证。
3、关于隔壁邻居不同意能否建房的问题。根据《建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建房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关于如果法律纠纷未解决之前能否将房子建起来的问题。若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存在毗连等情况的,应取得相邻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申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开工建设。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9月6日
(住建局于 2015-9-6 10: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