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建议

市民反映:其以往均是直接前往荔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即可,但现为何需与农商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将该协议送到医保中心存档,市民表示现程序较繁琐,现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恢复以往一次性缴纳费用业务,请核实处理。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就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莆人社[2014]358)要求,2015年1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月征缴,并由社会保障卡协作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应与社保卡协作银行签订医保费代扣协议并存足医保费。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后,请灵活就业人员将协议送一份至医保中心存档,以后即可实现“零距离”缴纳医保费。
医保中心基金窗口咨询电话:6701921
(荔城区人社局于 2015-3-30 09: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