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社部组通字(2015)14号文件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其中: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请问,中学高级女教师是否包含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内?
随风:
你在政务服务平台的PT15062300162号诉求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闽人部发[2011]98号文件规定,2011年起“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此答复。(莆田市教育局于 2015-6-29 11: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