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害己4名司机被判拘役 80%的酒驾与劝酒有关


“ 被告人石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 个月……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现将石某某交付执行。”
6 月13 日,在巴中中院第一审判庭,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备受市民关注的南江县长赤镇卫生院副院长醉酒驾车案告一段落。当天,巴中中院还组织巴州区法院、南江县法院等集中对一批醉酒驾车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共有四人因醉酒驾驶被判处1—6 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来源:巴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