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长为我们市民主持公道

倪强市长:
您好!近来海口市龙华区友谊华庭小区业主们麻烦不断且投诉无门,遂给您写信,向您反映情况,望您百忙之中了解一下我们的情况并能要求相关部门秉公办事,解决老百姓的疾苦。
友谊华庭业主维权联名请愿书
请愿人代表:
申银亮,13822108565;杨名耀,18608926667;刘晓霞,13976272359;邓龙13976601323,住龙华区海濂路25号友谊华庭小区,均系小区业主。
集体诉求:
一、请市长先生组织规划局、住建局、消防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处理此事。针对红线紧贴楼体承重柱、小区无消防通道和相关设施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等问题进行检查并做出科学整改方案,市政红线规划做适当调整,为生命让出一条通道。拆迁部门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不得强拆。
二、请海口市相关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法规的规定,责令开发商按照规划局信访答复意见进行整改,使得友谊华庭的建设规划、施工报建许可、消防、质量安全及竣工验收等合法化。主管部门完善小区的规划许可和报建、施工许可、项目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三、请海口市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商将小区业主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缴存到市房管局账户,进行规范管理。
四、责令开发商:1、将C栋一楼商铺隔墙拆除,一楼成为架空层,作为小区业主停车及活动的空间。2、黄昌茂无权代表业主签字,应将拆迁补偿费完全归还业主,用于改善小区防盗和消防设施。3、因小区容积率严重超标,应给业主予以经济补偿。
事实与理由:
2012年初,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海濂路25号友谊华庭小区建成并集中对外销售。小区内共有4栋住宅,其中A栋地上6层、B栋地上17层、C栋地上18层,黄昌茂个人住宅地上6层。小区业主近400户,容纳近2千人。
去年初,小区南侧的市政道路开工建设,拆迁部门画出红线,显示小区南侧的出入通道和绿化区域违反市政规划、占用市政公共用地,政府将沿红线进行拆除。业主们随后到市房管局查询到友谊华庭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系假证。当我们想要进一步查证更多小区相关报建资料时,却遇到部门间推诿和阻挠。
今年3月初,业主们通过信访,市住建局的正式书面答复:友谊华庭项目未在住建局办理报监、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详见海住建信2017-53号)。市规划局的正式书面答复:友谊华庭项目A栋、B栋、C栋未有批建记录,能否补办规划报建及竣工验收手续,建议由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供竣工图,规划局将依据控规进行审查,在符合规划条件和消防、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经城管部门处罚后才能补办规划报建手续。(详见海规信2017-12号)。业主们感到困惑和忧虑:友谊华庭的房子有市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业主们通过合法手续购买并入住多年,如今却说是“海口最大的违建”。业主们买房至今小区有围墙、绿化和几十个停车位。去年拆迁部门画出红线,红线紧贴着C栋东南角承重柱,行车道、车位、绿化带和围墙都划走了。如果沿红线施工,一来严重影响C栋楼体本身的结构安全,二来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小区进行施救。一个容纳近两千多人的小区,住宅楼体本身的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消防通道(生命通道)也没有了,万一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这让小区业主整日忧心忡忡、提心吊胆。显然,开发商在明知是市政规划用地的情况下,擅自圈地建设并在销售时恶意隐瞒和欺诈。而市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监管部门本应严格监管,却和开发商沆瀣一气,非法作为,导致友谊华庭这样一个报建资料造假、验收资料缺失、小区容积率严重违规、小区消防未通过验收等严重问题的项目得以正常获得房产证并对外销售。
另外,黄昌茂无权代表业主签字,拆迁部门在相关手续未完备的情况下进行多次强拆,致使小区失去围墙,现在对外完全敞开,每次强拆过程中,业主们都强力阻挠,情绪激动,附近围观群众也纷纷谴责强拆行径。如果任由事件发展,将发生群体性事件。
业主们支持政府的市政道路建设,但同时严重关切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的诉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立法宗旨。
特请刘省长认真、充分考虑,责令有关监管部门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对规划红线进行适当调整,及时解决小区业主的疾苦,还老百姓以公道,还政府以公信。
期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重视并及时回复。万分感谢!
请愿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2017___年__3___月___12__日
附件:
1、海口市滨涯村棚改片区市政道路分户评估表
2、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734号土地权属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A21215)
4、海口市规划局、住建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5、相关图片资料和友谊华庭业主请愿签名簿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请留意相关部门对I1703090002的回复,请勿重复投件,感谢您对网络问政的支持与关注!
【市信访局】 2017-03-13 2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