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炸天,绍兴一储户状告银行


2015年10月,家住绍兴市越城区的钱智慧为维权,向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绍兴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轻纺城支行),要求立即给付存款本金10.9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越城法院立案予以受理,确定案由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2015年11月27日,越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称:被告某行轻纺城支行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将本案依法移送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审理。
  越城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某行轻纺城支行所提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据此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审理。
  收到裁定书后,原告方去越城法院查阅案卷,结果发现被告某行轻纺城支行向越城法院交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邮政特快专递面单上收寄邮政日戳清楚地显示为2015年11月10日。
  钱智慧不服越城法院的民事裁定,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某行轻纺城支行于2015年11月10日才向原审法院寄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已经超过了答辩期,也就是说属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申请,原审法院不应予以审查。他请求撤销一审裁定,由已经受诉立案的越城法院继续审理。
  对此,绍兴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被上诉人签收起诉状副本日期为2015年10月23日,其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故被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未超过答辩期。一审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柯桥法院审理并无不当。据此,该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对于绍兴市中级法院的终审裁定,钱智慧百思不得其解。钱智慧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裁定错误。他要求绍兴市中级法院立即依法纠正错误,撤销两级法院的民事裁定,并驳回本案被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本案由越城法院管辖审理。
  记者调查发现银行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已逾期
  接到投诉后,记者进行了采访核实。
  据记者了解,某行轻纺城支行寄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凭证邮政特快专递面单上邮戳显示交寄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记者登录邮政特快专递官方网站www.ems.com.cn后输入该邮件的编号查询,发现交寄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4:42。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某行轻纺城支行所提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除了在2015年11月10日向越城法院寄出外,此前没有提交过。
  那么,绍兴市中级法院认定某行轻纺城支行于2015年11月9日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事实依据是什么呢?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于1月6日上午来到绍兴市中级法院采访。1月8日下午,绍兴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向记者反馈,称立案庭承办人当时在核查原审法院移送上来的案卷所附材料时,没有邮政特快专递面单,所以就根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上的落款日期加以认定作出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就本案而言,2015年11月9日是某行轻纺城支行所享有的答辩期届满日,次日即2015年11月10日已超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

程序出错了呵呵

主要很多民众都不懂法不懂程序,要不然法院神经就紧张了。

看来法院里面也有不少法盲啊

审核人员什么眼神啊??????????

看了半天 都不知道为什么起纠纷

法律公正是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最后保障,如果法院不依法、不公正,那公民的基本权力如何保障?!
真心的祝愿钱智慧维权成功!!

但愿LZ的报道能见报!

这个应该就是前几个月轰动一时的“uncle5盗刷案”的后续,很多储蓄卡用户拿不到银行的赔偿
话说绍兴的法院都是一帮什么人啊,唉,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还能指望啥

中院认为“我是法官”我怕谁?

如果连法院都搞不清楚,不懂法、不依法办案的话,那我们民众就没地方打官司了!

请律师的,不然当事人会有这么反应?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出在基层法院,越城区法院为什么不把邮政特快专递面单报上去呢?法官刻意隐匿这张快递单的原因是什么?

难道越城法院和柯桥法院不一样吗,越城法院和柯桥法院,都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不必纠结于哪一个法院

尼玛的半天说了个啥,草

为什么不相信柯桥法院

法院会公证母猪会上树,

不必纠结于哪一个法院,因为他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站在财大气粗的银行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