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建房

1、上浦镇政府城建办为什么旁边人家造房只要山墙离开1.5米就不需要通知中间邻居就可直接审批,而中间人家要造必须要有两边人家的协调书才可以审批。2、2016年8月底镇城建办莫成来主任给我们承诺,我们两家在审批前需要有三户人家的协调书后才可以对我们进行审批(因我们三户是木结构单度墙搭拼的,拆后会不牢固不安全严重渗水等情况发生),这次到了12月底怎么给边上人家单独审批了。3、同样是一起向村里打的建房报告,怎么到了12月底镇城建办单独受理了他们一家把我们撇开了。昨天到城建办反应,莫主任说他们是符合政策只要离开我们1.5米就可以造了,那么我们中间人家怎么造,难道政策只倾向边上人家,不考虑中间人家。4、我们家的木结构房子年代已久,好多地方木材已严重腐烂屋顶漏水,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急需重新建造。 希望政府能帮我们解决中间人家造房难的问题。
你写信反映“镇城建办在无邻居协议的情况下,单独审批连榀3户中边上1户建房;我们中间1间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急需重新建造”的信访事项,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有关情况经核实,你反映的“边上1户”是范海明。去年上半年,根据村委要求和范海明要求原址翻建两楼3间的建房申请,镇城建办会同上浦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看,经初步审查,范海明户可翻建两楼2间半,建筑占地面积125㎡,两楼前后檐高度同右侧邻居陈爱芝户向平,并留起1.5m阴架地。去年12月27日~31日,范海明建房事项在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期间,你们先后来镇及上级部门投诉反映。接到投诉后,我们已多次督促村委妥善协调建房户邻居关系。到目前为止,范海明建房事项虽由城建办受理,但未进入上浦镇私人建房联审联批程序,尚未批准。二、答复意见范海明户可否建房,还需经镇联审联批会议讨论决定。你户房屋处于连榀房屋中间位置,如要原址翻建,需留起1.5m阴架地,或者与邻居签订好建房协议,征得邻居同意。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请申请事实和理由,在接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上虞区信访局内)申请复查。此复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