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双叒降了!浙江省取消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是全面取消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
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收费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引航移泊费、货物港务费和杭甬运河船闸过闸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二是参照国家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行将特种设备检验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按照收费标准只减不增原则开展服务。
三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转出一批省级设立的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
1.教育部门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城市学校)
2.公安部门的戒毒人员戒毒费
3.人力社保部门的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费
4.人力社保部门的医疗保险IC卡遗失补发工本费
5.文化部门的借书证遗失补证工本费
6.人力社保部门的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
7.人力社保部门的外语水平等级考试费
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具体包括:
1.教育部门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费
2.卫计部门的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费
3.卫计部门的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费
4.农科院的农产品及药肥测试鉴定费
5.农科院的农产品及药肥试验推广费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