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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企业引才育才,我们为您“买单”!
最高20万的人才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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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3日— 8月3日
申报范围
1.企业单位在产品研发、技术开发和课题攻关实施过程中,聘请国(境)内外专家参与核心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的;
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内实施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和重要课题过程中,聘请国(境)内外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咨询、交流及指导的;
3.文化创意产业、大健康产业和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商务商贸业三大主导产业的企业,在实施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攻关等积极推进新经济发展过程中,派专家到国(境)内外参加技术交流及培训的;
4.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实施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和重要课题攻关过程中,派专家到国(境)内外参加学术交流及培训的。
申报条件
1.申报引智专项经费的项目必须符合区委、区政府建设总体战略部署的文化创意产业、大健康产业、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商务商贸业三大产业以及其他领域的发展要求。
2.报专项经费的区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资格;
②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战略部署;
③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见的推动作用;
④派出专家项目须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
3.申报引智专项经费的企业及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②企业纳税关系在武侯区;
③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
④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
⑤派出专家项目须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
4.获得项目资助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引进的国(境)外专家应为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行业联合会或金融机构等领域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在国际相关行业领域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艺术团体、艺术院校、文化机构、文化企业担任总监、首席、主演、教授等重要职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②引进或派出的国(境)内专家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学术造诣较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并为产品、技术和课题的主研人员或第二研发人员。
资助标准
引进国(境)外专家的项目,年度资助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人次,20万元/项目;引进国(境)内专家的项目,年度资助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人次,5万元/项目。
派专家到国(境)外的项目,年度资助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人次,20万元/项目;派专家到国(境)内的项目,年度资助额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人次,5万元/项目。
申报材料
1.《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智力交流项目申报审批表》、《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智力交流项目专家情况表》(一式三份);
2.所涉人员开支证明(一式三份);
3.项目所涉人员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如属国家(省市)外专局项目,须提供国家(省市)外专局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6.如属派出专家项目,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其他需要的材料。
请认真检查各类申报材料的签字、印章、附表、附件和电子文档,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申报资料和附件请分别装订,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档(非涉密的可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涉密的按照保密规定报送)。
申报程序
请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单位,于7月30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区属企业报送至其税收缴纳关系所属的区级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区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报送至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签署审查意见后报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202)。
如有疑问可咨询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8507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