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单:TZDH20170273636,路桥区银座北街758号123时尚宾馆正门口对面10米的靓仔宝贝母婴店,该店经营期间使用音响播放音乐产生极大噪声,时间:08:00-22:00,此情况已持续半年,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反馈:执法人员责令店内工作人员立即整改,告知在经营过程中注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若不整改再次发现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将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我们今后将对此事件进行跟踪督查和关注,若商户不改善或不整改的,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现来电人表示噪声情况一直未改善,要求处理。
你于2017年11月14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路桥区银座北街靓仔宝贝母婴店经营期间播放音乐产生极大噪音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11月14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我局路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已联系靓仔宝贝负责人,要求其降低播放音量,不要打扰周边居民的生活。该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联系人:胡福良 联系电话:89222295 路桥公安分局路桥派出所2017年11月20号。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