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其中有一条: 五、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想咨询的是:如果想买一处二手的学区房,买之前能到什么部门查询该房产是否占用了学区资源?查询需要什么手续?查询的结果是否能出具证明材料?
您好,请直接咨询南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联系电话:83986482)或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86218309)。
市教育局 2015-09-17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