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都中学年级部没收手机

校高二年级部段长,李云鹏老师,多次没收学生手机,并以校纪为由,要求保管学生手机至高三毕业再归还,手机放了三年,自然就无法再次开机,无法使用了就,这应该是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请予以从轻处罚,望采纳。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使用手机会对学生的身心及学习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仙都中学在每个学期开学初都会告知家长及学生严禁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学校发现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后,会及时收缴学生所携带手机并由年级部统一保管。学生可在学期结束时向年级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在校期间不再使用手机的保证,大部分学生可领回手机,少部分因屡次在校使用手机,多次教育未改正的学生的手机会延期归还,但保管期不会超过一年。如果您有手机被仙都中学年级部收缴,可在本学期结束的时候申请归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缙云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经办人:胡成勇 联系电话:0578-3144391。
缙云县教育局 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