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台县社保局:我叫潘先江(身份证号:511123197206121477),我于2014年5月~2016年2月在贵县白鹤镇《天台日成机械公司》打工,担任铸造技术员工作,月薪7000元。2015年春节前后由于身体有病,不能胜任工作,电话申请后离职。工厂一直就拖欠工资。2015年12月,我同工厂对拖欠的工资进行了核对,公司打了一张白条,欠我工资35900元(请看附件),出具白条后,公司于2015年12月、2016年4月两次付与本人1万元,剩余25900元拖欠不给。我每月初(10号左右)都打电话给公司老板杨善勇(13566697751)讨要,公司以各种原因拖欠不给。现在连电话也不接了。现年关将尽,准备回家,无奈之下请求政府协助讨要工资,给您添麻烦了。谢谢。以上。潘先江 2016.12.08
你好:目前该案件我局已与白鹤镇协调,由白鹤镇牵头处理中。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