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给我家一条路走

关于邻居霸占公共弄堂的陈述我们和西面邻居家之间有一条公共弄堂,其宽度为2米。作为两家前后进出的主干要道,已经走过了几代人。但如今西面邻居却将其霸占为己有,强制性的不让我们通行。现将事情陈述如下:一,事情发端(2009年-2015年12月底)2009年,我们那一带的房屋后面、农田前面建好了水泥村路,从而也将车辆的通行转到了后面。但就是从那时候起,西面邻居就开始在弄堂里放置各种东西妨碍我们通行。比如,在秋收时,看到我们将稻谷从田里拉上来,就会故意将自己的三轮车停在弄堂进来的路口不让我们通行,我们只能往东绕很远,借其他邻居的弄堂通行。平时,也经常在弄堂里堆放柴火、砖头等故意不让我们通过。此外,由于我家竹林就在村路前面,必须经由村路进入竹林。而西面邻居就在竹林和村路相邻处,堆起了高高的柴火堆,阻碍我们进竹林。具体情况见附件一。此后几年,一直是这样的情况。但我们一直不去跟他们计较,保持着忍让。一方面,我们夫妻和两个小孩住在外面,家里只有我年过七旬的妈妈和智力残疾的哥哥。另一方面,由于西面邻居做出来的这些事情非常无聊,我们就觉得没有必要陪他一起无聊,所以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劝我妈不要生气,看开点。但现实却狠狠地打了我们耳光。到2015年的12月的时候,他们在弄堂南面和北面,也就是我家前后门进出的位置,用砖头堆起高墙堵住前门,在后门则用铁棍打地,将铁皮绑在上面,堵住我们通行。由于这次的做法,已将我们所有的前后通道堵死,我们完全无法通行,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向村里求助。 在村里负责村建的沈建斌和负责治保的赵伟平同志的干预下,他们拆除了砖墙和铁皮。但之后,弄堂一直是处于半通状态,一大半仍被堵住,连电瓶车都无法通过,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二。二,事情爆发(2016年11月份—至今)其实在村里出面干预之后,弄堂仍一直被他家霸占去。每次我妈的三轮车都要从东面邻居的弄堂里进出,因为连电瓶车都不能通过。我们也经常为此苦恼,但也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直到2016年11月的时候,他们家要造新房子,按村里要求,现在建新房要征得两面邻居的同意。这对我们来说是个难得的好消息,因为我们想着可以趁此机会将这个难题解决了。当时,在村里的组织下,我们两家签订了协议,具体协议内容请见附件图片三。主要是要求他们不再堵弄堂,妨碍我们通行,并把堆在我家竹林前的柴火堆移除。在此前提下,我们同意他家造房。他家儿子及我老公分别作为两家代表在协议上签了字,这一切都由村干部见证。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以画上句号,困扰我们多年的难题总算得到解决。但苦难似乎无法到头,协议只是一纸空文。2017年初,房子动工之后,他们将老房子拆下来的材料砖屑都一股脑地铺在了弄堂里,铺得满满当当,只给我们留出了大概50-60厘米的距离。至此我们已预感到事情发展的苗头不对,因为按照协议,他们不能再擅自占用弄堂及公共区域。加上西面邻居已完全不承认协议的效力,他儿子的妈妈说,“我儿子(40岁左右)还小,签的协议不算数的”,他儿子自己也居然撒谎说协议是我们逼他签的。8月10号,他们甚至又在弄堂的公共区域挖了个井。我当天就向村里反映,又于隔天向街道反映,但都没有任何结果。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逼不得已在8月21号打了市长电话,反映情况。这个事情也就被一层一层地反映到了魏塘街道。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街道,但街道给出的回应仍让人失望,只说了解了情况,仍会继续调解。当时我真的感到了绝望,为什么大半年过去了,事情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还在不停地恶化,甚至在村里去过现场之后,弄堂仍被西面邻居霸占。等到了9月4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们打了县长电话,但得到的反馈和之前的一模一样,还是说会继续调解。在9月18号的时候,村里和街道总算去了现场,他们批评了西面邻居这种霸占弄堂的做法,并口头要求他们只浇自己的水泥场,不得浇公共区域。但西面邻居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一直叫嚣这个弄堂是他们的,甚至还出手打了之前的隔壁邻居。在9月19号,他们果然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浇筑了井所在的公共区域,使其比原来高出了40-50厘米,这样只要一下雨,所有的雨水都会流到我家水泥场上及墙基里。但村里和街道都没出面制止这样无赖违背协议的做法。接下来的几天,我又村里街道两头不停地跑,但双方就是相互踢皮球,谁都不肯出面去制止并改正西面邻居的错误行为。街道高站长办公室里的人,甚至还说我跑得太晚了,人家房子都建好了,井也挖了,路也浇好了,来不及了。这种不负责说风凉话的态度,真的让我感到心寒。现在秋收临近,但我们还是无路可走。
张先生:你姐(联系电话13736821356)以你的名义于2017年10月11日通过省领导信箱反映 “西面邻居违反协议,霸占公用弄堂,不让你户通行”的信访事项收悉。我们已于2017年10月1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魏信告(2017)74号)。经调查,你与你的母亲(董爱珍),现居住在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长秀村南里港74号。你户与西面邻居殷雪峰户之间有一条2米宽的弄堂,该区域属公共区域。 2016年11月4日你们两户签订了《关于农户殷雪峰建房与东侧邻居潘勤明的追加协议》,协议中明确此弄堂为两户共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理,公共区域只用于人车通行。另经调查,你们两家之间的弄堂,是你户进出的主要通道,殷雪峰户在两家之间的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设置障碍,影响到你户的通行。对于你们两户之间的纠纷,街道两违办、联村干部、长秀村工作人员及嘉善老娘舅已协调和调解过多次,虽然解决了一两个问题,但矛盾纠纷仍未彻底得到化解。邻居的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也违背了双方协议约定。你们之间的纠纷,一般可以通过自行协商/人民调解/法院起诉三种途径解决。考虑到前二种途径都已经走过,未收到明显效果,建议你户可按照《合同法》有关履约的相关规定及《物权法》有关“侵犯相邻权”的有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考虑到你是智障人士,你户又是农村低保户,如果你户愿意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可以向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此期间,街道和村将继续做好调解工作。希望你能理解和支持。信访人信息:张志强,男,身份证号码:330421196712161513,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长秀村南里港74号,智力三级残疾。经办人:顾利杰联系电话:84120861。
嘉善县人民政府魏塘街道办事处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