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大厦没有预售许可是否可以签署预售合同?

您好,我是海口市教师保障房项目——园丁大厦的一名申购者。在交完首付款苦苦等待4年后,近日,海口市教育局通知我们园丁大厦的申购者签订预售合同,13日后逾期将单方面视作放弃申购资格。这本是一件为民办的好事,实事。但是,在看完预售合同的内容后,我确迟迟不敢下笔签下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因为预售合同上没有体现预售许可证文号!在合同签署现场,也没有见到有悬挂预售许可证。请问住建部门,没有预售许可的房子是否可以签署预售合同?假如可以,是否违背国家的法律制度?在此情况下我们签署预售合同自身的权益会不会得到保障?教育局单方面规定本月13日之后不签订合同视作自动放弃申购资格是否合乎法律条款规定?国家住房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一样,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后才具备预售合同的签署条件,消费者的自身权益才能得到合理保障。如果尚未具备预售合同签署条件,请责成建设方(海口市教育局)完善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再择日组织我们签订预售合同,谢谢!
市民所反映问题,建议与我局市场处联系了解:6872457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5-11 1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