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养大型犬只的人也越来越多,比如说藏獒之类的。大型犬只对市民的人生安全存在着极大地安全隐患,经常能听到恶狗伤人之事,据我所知,成都和乐山都早就规定了城区禁养大型犬只的规定,为什么我们眉山还没有引起重视呢。现在不是在提倡关注民生吗?我们市民的呼声有无人重视。最近一两个月来,位于东坡区红星路玫瑰园八区八栋5单元602的一个住户,不光在顶楼私搭乱建,还养了一条藏獒。每天晚上都要狂叫不停,有时是在凌晨三四点钟,严重影响了周围住户的休息,无人敢管,请问市城管局敢管吗,
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处理,经我局法规科核查,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 限养区的限制养犬管理,应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会观畜牧兽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条规定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请您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如您有什么疑问,请及时拨打城管24小时便民热线38119999,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和处理。
201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