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小产权房没有两证可以不办理吗?

各位领导好:
我是永定县凤城镇九一中路58号原外贸集资房住户!(现外贸公司大楼变成了城郊卫生院了)
原因:
一直以来我所在的集资房全部套房都没有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对于我们想落户凤城和小孩上学都是一个巨大的障碍!我们在这里住了快10年了!对于居委会的事情都是没有发言权和选举权的!像我们这样的集资房在永定还是比较多的!比如烟厂集资房,公安局集资房等等的小产权房!都是没有房产证的!随着社会的进步,房产证已经和多东西挂钩了,户口,入学,选举权,贷款等等!所以这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咨询:
1.我想咨询永定县对于这种小产权房是如何规范合理化的!
2.永定县有没有什么政策针对这一问题的?
3.办理要如何办理房产证?
4.办理该手续直接对应的政府部门是那些?
我们迫切需要这样的回复来指导我们获得房产证等有效证明!
谢谢!盼复!祝好!
王先生:
2014年5月12日,本局依法受理了你提出的凤城镇九一中路58号(原外贸集资房,现城郊卫生院)房屋办理房产证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你的主要诉求
反映久居的凤城镇九一中路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办事等极不方便,亟需解决产权登记问题,同时咨询如需办理房产证需要到哪个部门,有何政策等。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经核实你所久居的房屋属于房改房。
三、处理意见
一是你提到的房屋不属于小产权房,而属于享受政府房改政策的房改房。
二是办理房产证程序为:房改房或集资房,应由县房改办对参加房改的干部职工享受的补贴、面积等房改政策进行审核,审核后出示相应的房改审批表及图纸给房改户或集资户;并携带相应的审批表、图纸、身份证、结婚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县房产登记窗口受理,进行产权登记,经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房产证。
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向县政府或市城乡规划局等单位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4-5-20 16: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