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为图利众筹资金帮买方垫首期款,下场异常惨痛!

二手楼交易过程中,部分中介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提供虚假材料为客户向银行办理高评高贷并私下筹集资金为客户垫首期款,这一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给银行带来了巨大风险。由于缺乏风险意识,导致垫付的首期款无法收回,而自身亦无偿还能力,被迫跑路。
案例回顾
某中介人员私下为买卖双方成交一套房产,成交金额1000万,买方自有资金只有200万,首期款差额100万。该中介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有利可图,随即承诺买方,可为其垫付100万首期款,同时提供虚假合同给银行申请高贷100万。以此向买方收取高额垫资费用。
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有限,该中介人员游说自己的的亲朋、同事众筹资金为买方垫付首期款。过户成功后,首期款300万和银行按揭贷款800万共计1100万全部划入业主账户。可此时业主反悔,不愿退还100万垫资款项,一口咬定银行合同为真实合同。而该笔业务未通过正规中介公司成交,银行高贷合同为买卖双方真实签署。至此,买方无法主张其权益,100万垫资房款无法收回。该中介人员无法将筹集的房款还给出借人,不久也销声匿迹。
专家分析
1、高评高贷,垫资首期款这一行为本身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出现风险不受法律保护。
2、垫首期款过程本身风险较大,单凭个人主观臆断,易出现判断失误,从而导致损失。
3、筹资者个人目的不明确,有可能以垫房款为幌子,转而将筹集到资金用做其他高风险投资。从而增加出资人的风险,进而导致损失的出现。
4、筹资者本身经济实力有限,一旦出现风险,承受能力较差。易给出资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万通融资提醒:
高收益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任何情况下的垫资都存在风险,切记不要被利益冲昏头脑,做出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