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梁湖镇大学生党员管理人员郭殿卿

我是一名党员,一名大学生党员,户籍在村里,党籍在镇里,户籍和党籍分离的大学生党员!我们从大学毕业之后,党籍一直在镇里,过了好几年,终于有镇里的领导给我电话了,说党费交下,加一个Q群,以后有事群里通知,自己终于有一个党籍的归宿感了!可是,群里基本没有活动,前几年的七一建党节这些也没有什么通知活动 开会的!直到今年5月初,我在所谓的Q群里发表了个人意见----这之前和郭殿卿私下咨询过,也问过,可是没有任何回复,我才在群里发表意见和建议的,结果人家觉得我是在不文明言语,把我提出群!作为党员,是不是应该实事求是,是不是应该发表个人建议和意见,当然在遵守党章,和法律的情况下!个人观点不存在任何诋毁法律和党章的言语!接下去我就私下问过郭殿卿,他要不就避而不答,要不就答非所问!然后到今天2017-07-15,我去问了之前的问题怎么一直不回复,是不是忙,然后又是给出2个问题的所谓的答案!这个无所谓,我表示接受。然后我问了七一建党节 怎么没有活动,这些群都是用来干嘛的,他说群里通知的,我说我不在群里,也不再微信群里,没有任何通知,为什么电话不通知,作为党员也是一名普通的自然人,为何没有知情权,开会搞活动,为什么不通知,电话号码都有备录的,否则当初第一次怎么给我电话说交党费----当然,这是我们党员的义务,毫无话说!但是活动开会是不是我也有权利,为什么不通知!针对这一问题,郭殿卿避而不谈,就说要参加活动,也为时不晚,都可以参加!郭殿卿作为一名党员,还是大学生党员的带头人,是不是很没有工作责任心,就算是普通的政府工作人员,也一定要有责任,更何况是党员,党员是不是应该有带头作用!我要投诉梁湖镇大学生党员负责人郭殿卿工作疏忽,工作没有责任心,忽悠言辞一大堆,没有任何党员的样子!
匿名(先生/女士):您于2017年7月27日反映的大学生党支部等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8月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根据目前政策,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所以会出现你所反映的一些返乡大学生党员户籍在村里、党组织关系在镇里的情况。关于你所反映的大学生党支部日常活动开展等问题,由于梁湖镇返乡大学生党支部里很多大学生毕业后到区外工作,平时组织活动难度较大,为方便党员联系、了解党员情况,建立了QQ群以及微信群。因你在群里发布“我都怀疑当初入党的宗旨了”、“集体团结起来上访了”等不当言论,被群管理人员移出群。今年以来,梁湖镇返乡大学生党支部在“七一”及每月的党员志愿活动日都组织了相应活动,但因支部党员人数众多,工作地较分散,总体上活动量与其他党支部比确实偏少,也因联系工作量大面广等原因,工作人员可能存在工作不到位的地方,造成个别党员未收到活动通知,我们将及时改进。下一步,梁湖镇党委将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和改进返乡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督促返乡大学生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真正发挥大学生党员的积极作用,也希望你能积极参与。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 201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