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5年6月毕业,在杭州就业并缴纳保险,2016年2月离职,2016年3至今就职于浙江温岭缴纳五险一金,杭州保险未转至温岭,现有同事在办理大学生就业补贴,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
潘俞宏:你好!你于2017年8月29日向省人力社保厅网上咨询的事项,我局于8月30日收悉,经工作人员调查,现处理答复如下:你的情况不能在温岭申请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就业补贴申报条件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我市缴社会保险的给予就业补贴。你毕业年度内未在温岭就业并缴纳社保,不符合补贴对象条件。 经办人:陈远略联系方式:81679039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8月30日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