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坡博路工商局宿舍后面违建处罚流于形式,本人将该违建投诉后,龙华区城管局向违建业主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海南商报记者也进行了报导),但事实上每天晚上都在加班加点的盖,难道是违建业主和执法部门达成某种默契?还是我们执法部门随便下个通知应付媒体?违建成本是很大的,没有人撑腰,他们敢冒着被拆除的危险继续往上盖吗?现在全省都在治理“庸懒散贪”,这种糊弄老百姓和媒体的作法就是典型的“庸懒散贪”,请我们的监督部门过问一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民: 你好,8月31日收到市网信中心转来“海口市坡博路工商局宿舍后面违建处罚流于形式”问题,经查,当事人符某某在未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情况下于3月3日开始在海口市坡博路“市工商局”南侧兴建私宅,占地面积为520平方米。区行政执法队员于4月12日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当场向对方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日,区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立案处理。5月25日,区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龙管法罚决定字【2012】第117号),责令当事人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所建违法建筑,逾期将依法强制性拆除。但是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抢建。7月份,该违建建至第二层。此后由于区行政执法队员加大了打击力度,采取暂扣工具以及破坏性拆除立柱模板等手段予以制止,当事人的抢建行为得以遏制,该违建一直停工至今。由于该地块有土地证,区行政执法局将依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 2012-08-17 12: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