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最低消费”禁令 部分商家眼中好似一纸空文


包厢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自设开瓶费等,一直以来餐饮业的“霸王条款”备受消费者的诟病。本月1日起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近日,记者一连走访了柯桥和市区部分餐饮机构,发现有的商家继续大胆开设“最低消费”,有的“换汤不换药”,变相收费。
咖啡厅西餐厅仍我行我素
11月3日晚上6点半左右,记者走进位于市区解放南路和投醪河交叉口的“蜜座”,门口正好站着一位服务人员。“你们的包厢设最低消费吗?”“大包厢380,小包厢160”“不是不能设最低消费了吗?”“每家店的做法不一样的。”记者走进店里观察了一会,发现选择包厢消费的顾客都没有对店里的“最低消费”作出抵制。
随后,记者又来到解放南路的“曼妙午后”。记者向一名服务人员询问包厢是否有最低消费的设置,对方说没有最低消费限制,但是大小包厢分别需收取328元和128元的服务费,仍变相实行最低消费,只不过换了一个名称而已。
柯桥“爵士岛”的服务人员在记者咨询时介绍,店里的大小包厢仍然实行最低消费限制。随后,记者来到品尚豆捞店,店员介绍,如果团购消费的话,包厢仍然需按最低消费标准收取费用。
高档酒店自觉取消门槛
走访时记者发现,设置“最低消费”的餐厅主要集中在咖啡厅、西餐厅,高档酒店和中高档中餐厅普遍没有设置。走进柯桥的钱江源渔庄,记者询问订一个包厢是否有最低消费限制,服务人员在问了消费人数后明确回答没有设最低消费限制。
记者又先后走访了柯桥富丽华大酒店和天马君澜酒店等高端酒店,发现最低消费均已取消。“以前有这个限制,去年取消了,随着餐饮行业竞争的加剧,设置这样的门槛,反而不利于业务的做大。”富丽华大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
天马君澜酒店刚刚于本月初取消了最低消费,酒店总经理林琼介绍,取消最低消费对营业额影响不大,这对于酒店来说是一次服务管理再次提升的动力,酒店将继续在酒店服务和管理创新上下功夫,以吸引更多消费者。
消费者态度不一
消费者对最低消费持何态度?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消费者,发现他们的态度不一。有的消费者对本月开始取消最低消费门槛根本不知情,有的则不以为然。“相差也不大,到包厢本身需要消费一定的量,而且朋友在身边,为这点费用争执有伤面子。”在“蜜座”的大厅里,一消费者对记者说。
但也有消费者对商家擅自设置最低消费门槛而不满。“我选择包厢是为了私密性,但是并不等于我选择了包厢就一定要消费不符实际需要的额度。”柯桥市民钱先生说,“最低消费”极易产生食物浪费,好几次他和朋友在包厢消费,虽然才3个人,但是商家要求消费300多元,最后好多菜吃不完。
无细则维权有点难
采访时,许多消费者还是对“办法”实施后的维权有些担忧,他们认为面对商家提高包间菜价或者偷换概念收取额外费用等仍然心里没底,毕竟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及足够的经验去维权,盼望相关部门出台一些可操作性的细则,降低顾客维权成本。
绍兴文理学院社会学教授夏国英认为,设最低消费本身就是“霸王条款”,不能因为消费者口头认可便视同“霸王合同”合法。“办法”对于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只有一句话的表述,而没有可供参照执行的具体阐述,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或细则,不然部分商家极易利用采用包间和大厅两种菜价等方式变相提价,这样顾客会增加被侵权的风险和维权的尴尬。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具有法律效力,若餐饮行业有违反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参照这个规章进行处罚。同时,消费者受侵权时随时可以拿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个武器,选择向消保委或物价管理部门投诉。

这些禁令本身就是霸王条款,现在市场经济了,还出台这些条条框框干什么?豪华包厢不设最低消费,难道让里面“垃圾”消费?

包厢之类的设最低消费也没什么不妥,大厅别限制就好了,不限制我一个人也开个包厢弄碗蛋炒饭,不是让店家死了

对此,兴绍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认为,新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一些商家开设“包厢费”确实有变相设置“最低消费”的嫌疑,是不合理的。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市商务局市场处傅处长,其表示《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从本月开始已正式实施,建议消费者若遇到餐厅违规设置最低消费,或消费者遇到其他用餐收费方面的纠纷,可以进行举报,他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也觉得这些 禁令本来就有 问题
人家设置最低消费是人家的权利。
你去不去消费是你的权利。

如果和10 几个小伙伴去柯桥最高档的酒店开个豪华包厢,然后来个一大盆阳春面不知行不行?
去超市买个打折的啤酒,绝味鸭脖买一大袋,灯光 空调开足了,服务员边上站直了,不知这样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