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界镇北街村的问题

尊敬的省领导们好:关于2017年7月28日向省领导信箱反映“关于北街村有关问题”的信访事项于7月28日转我们于2017年8月4日受理,并在网上发出受理告知书。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非常不满意。一、三界镇人民政府的三界自来水厂在2003年对外转资前饮水供应一直正常。请问转资签约的具体时间在几几年月几日。按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第几条几项操作?此文本能复印一份给我?市政府发文文本能给我复印一份?在转资前是否了解清楚这自来水厂是怎么建成的?是否有其他股份持有人?土地是怎么来的? 二、北街村农贸市场为北街村所有,农贸市场二期附属工程 由村按照村级工程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请问村级工程相关规定组织几条几项实施的,次文本能否复印一份给我可以?
章军林同志:你于2017年9月2日向省领导信箱反映“关于三界自来水厂和北街农贸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信访事项,于9月2日转给我单位。我们于 2017年9月8日受理,并向你出具了受理告知书。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反映三界镇自来水厂的有关问题。据查,嵊州市三界镇自来水厂系三界镇属集体企业,当时采用曹娥江大口井沙渗水为水源,供水能力3000吨/日。由于曹娥江水源污染日益严重,水厂的制水能力也跟不上2002年前后三界镇启动工业园区建设后的发展需要,亟需上马前岩水库引水工程以保障供水。鉴于当时乡镇财政紧张以及全民招商引资的大环境,镇政府于2003年初提出自来水厂转制事宜,进行相关的资产评估程序,明确将自来水厂转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并报嵊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并于2003年10月获体改办批复改组为嵊州市三界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将镇集体部分股份出让给杜士金,使得嵊州市三界自来水有限公司为杜士鑫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二、关于反映村农贸市场二期附属工程的有关问题。在嵊州市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嵊公管委(2013)1号文件和嵊州市村级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嵊政办 (2016)103号文件中均有相关规定,这两个文件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发布,可自行查询。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嵊州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嵊州市三界镇 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