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的地方每到夜间油烟弥漫,味道很浓。多次向城管部门、环保部门投诉都没有得到处理。现在翻看法律及各种法规还有规章制度,而且其他市县都是城管在管理。为什么我们县每次投诉城管都推给环保部门,然后环保部门处理又不到位。难道我们县比较特殊?
城区居民:您好!2017年8月7日,您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武平县油烟问题哪个部门处理》的信访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问题,2015年7月27日廖县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在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复之前,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仍按原有管理体制运行”(即我局尚未具备环保执法相关检测设备和相应资质的执法人员,环保方面的执法工作仍由环保部分负责监管)。2017年5月15日,**副省长主持召开第一次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对环保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按照法定程序调整,成熟一项、集中一项”。目前,我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我县将在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制定符合我县实情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届时将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明确。目前,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尚未集中、移交我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8月8日(武平县执法局于 2017-8-9 08:15回复)
城区居民:
2017年8月8日,我局依法受理了你们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武平县城区油烟问题由哪个部门处理的问题”诉求编号为LY17080700053的信访件,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你们的诉求
反映居住的地方油烟弥漫、味道浓,多次向城管部门、环保部门反映都没有很好的处理,要求明确监管部门。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关于印发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武委办[2015]70号)中主要职责第五项“负责城市环境涉及的对建筑施工噪声、饮食服务业燃烧炉污染、油烟污染及焚烧弃物造成大气污染的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规定》(闽委发[2017]10号)以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建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你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武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8日
(武平县环保局于 2017-8-9 08:3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