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2015年我在嵊州市和悦时代广场卖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表示购房业主购房后小孩凭购房合同可以就读房子学区所在中小学。但16年我女儿无法就读房子所在学区中学(包括所有购房业主),后来经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调,开发商同意业主小孩就读民办校由开发商给于每初中学生一万元补贴,因本人夫妻常年在外地务工,这一补贴政策开发商又没有通知我,而我女儿在民办校就读且没有享受这一补贴。今年3月我了解到了这补贴政策,到开发商处要求我要享受此补贴,当时他们表示去年的事今年无法说了。后来经本人通过统一政务反应由嵊州市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协调4月3日回复开发商同意给于我一万元补贴,同时开发商也叫我提交所有资料。但4月6日开发来电告知只能给于3千元补贴了,后再经本人反应,建设局回复建议我通过司法途经解决。现在本人想通过市长信箱,希望由那一个职能部门能帮助我拿到一万元补贴。我一个普通市民没能力与开发商打官司。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作出答复,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办科室:住房保障科;经办人员:王永远;联系电话:83111443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