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私自改餐馆,前面营业后院污水横流,谁来管?

您好: 兴庆区民族北街新新小区(解放西街办事处文艺居委会管辖)5号楼8单元103室住户,私自打通新力巷阳台(建发现代城东北角)开餐馆,2016年开业之初因周围居民投诉,城管查处,停止营业,现又开业,导致5号楼8单元下水堵塞,民怨很大。产生疑问: 1、居民住宅能否开餐馆扰民,国家有无相关许可规定,是否可以不征求居民意见。 2、该餐馆有无合法经营手续,居民生活用水电暖和商业用水电暖是否同价。 3、居民住宅配套设施,尤其是下水管径容量小能否用于餐饮业排放,造成堵塞谁来监督和维修。 以上期待能与答复,谢谢,
执法人员已对该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违章建筑及前去办理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我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进该单位违章行为。
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 2017-02-27 09: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