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11家医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止2017年1月11日止,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已增加到339家,其中韶关11家,分别为:粤北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中医院、粤北第三人民医院、乐昌市人民医院、韶关市铁路医院、南雄市中医院、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新丰县人民医院、仁化县人民医院、翁源县人民医院。住在我市的其他地区的参保人,目前可选择这11家定点医院就医,在出院时就可实现联网结算。
根据《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韶府令129号)第四十二条“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韶关市的支付标准”和《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韶府令108号)第三十条“参保居民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属于以下情形的,先由个人自付5%,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一)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居民,在异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之规定,只要在我市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就可提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否则“先由个人自付25%,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两份文件同时规定)。
来源丨韶关新闻网

外省的有保障了
怎么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呢?(外省嫁到韶关的)
只限广东省内,跨省的仍然不行哦。
不是全国联通了吗?难道又是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