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号在厦龙高速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本人家里有两名重伤患者,目前在医院救治,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提供相关救助,包括一些医疗费用等等,开出一个绿色通道让患者先治疗。
郭先生,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法应由高速交警部门管辖处理,高速交警部门在行政隶属上由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直管,非我局下属部门警种,省厅交警总队在我市有设高速交警支队,龙岩市公安局可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若你对事故调查过程及善后处理有何疑问,建议你向龙岩市公安局或龙岩市高速交警支队反映,谢谢!(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4-2-19 11:07回复)
郭先生:
您好!
您《厦龙高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伤者申请相关救助》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2月15日13时14分许,安徽籍驾驶员江军驾驶皖KF0383号牵引车(后挂豫P6U13挂)由龙岩往新泉方向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A线191KM+760M路段时,车辆碰撞前方因堵车而停在行车道上的15辆车辆,造成发生一起2人死亡、8人受伤(2人重伤)、16辆车和路产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受伤人员住院情况
8名伤员中,郭泽民、林碧月、张仲健在龙岩市第一医院治疗,刘轲、郭鸿珍、俞伦文、蓝启华在龙岩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刘瑜无住院。其中郭泽民、刘轲为重伤。目前,龙岩市第一医院伤员治疗共花费63366.86元,龙岩市第二医院伤员治疗共花费81716.9元。龙岩市第二医院治疗伤员绿色通道已开通,龙岩市第一医院绿色通道未开通。
三、事故伤者治疗相关救助情况
事故发生后,龙岩高速交警支队立即协调该起事故中所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座位险限额的范围内先期支付受伤人员医疗费用,同时呈请龙岩市人民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伤者医疗费用。目前,刘轲座位险1万元、蓝启华座位险1万五千元均已落实,郭鸿珍座位险1万元正在办理当中,俞伦文、张仲健无座位险。郭泽民、林碧月的座位险为1万元,但其车辆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未落实。同时,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协调各保险公司争取到部分交强险无责赔付款,转账至医院账户指定作为受伤人员治疗费用。已给付刘轲和郭鸿珍合计2万元,郭泽民和林碧月合计2万元,俞伦文5000元,张仲健5000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2014年2月27日
(龙岩市公安局于 2014-2-28 17: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