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投资须谨慎!绍兴市胜利东路上的恒昌财富无法律意识》一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事人的通知要求,在[font=宋体]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单位公章,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实名再次发帖。若不愿意实名且再次发帖,将采取禁言操作。
公章都看不清楚,有核实其真伪吗,删帖还有没有原则
是一个利用高贴息进行集资的金融公司吗?等啥时候圈钱圈够了,跑路了,再来看这个打脸贴。
相同的贴子,当事人已经发过三次。
恶心啊,又来“依法删除” 真不知道依的什么法
我第一次爱上了funny
这个概念是错的 1、不是高贴息,是收益。2、不是集资。3、不是圈钱。
最好理解一下金融知识,你在来断定一家公司。
这公章敲成这样,是故意的吗?
惊魂甫定的私房菜在染发我,发广告学,发广告和范德萨
老F 官司打怕了
哟,原来你家金融公司还有实体经济做支撑啊,收益那么好,自己赚啊,便宜外人干嘛,钱不够?贷款啊,按照你们的收益率,还银行贷款绰绰有余啊,便宜路人甲路人乙干嘛啊。
人民银行不管这事吗
不出事不管,出了事才管的
对这种“公司”“投资”必须十分小心,更要防“分公司”,说白了是百分之百不可靠!发帖子的那位朋友提醒得对!分公司不是法人,跑路了你去北京找人吗?
钞票难赚,还是小心为妙!!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支撑没错
这家公司收益12%不算高 还有别你们你们 这家公司和我没关系
回楼上,不小心看到的
回楼上 有没有关系我心里比你清楚 最后补充一句 理财这种东西 门外汉多去学学 自己学会分析 自己有脑子有想法了 再去评价别人
看看,这么会装没关系,就知道这个公司是个什么玩意啊
好不好,跑不跑,时间会证明一切
套用一句话:投资有风险,投入须谨慎!
不好意思,好久没登录,原来我的帖子被删除了,我所有说的都是有依据的内容。我会重新发帖,论坛就凭骗子公司的东西就可以删贴了是吗?最近新浪微财富都出事了,绍兴一定要等这骗子公司跑路了才罢休?我会重新发帖,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忍不住说一句,E网删贴也太随便了吧,且不论公司真假,随便刻个章就可以当作公司过来删贴吗?有无查验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我估计连执照都没!
今天路过,再来顶一次
给你电话号码 就在恒昌对面 请你发帖的时候实名 同时发身份证原件 证明你说的不是假的
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绍兴市胜利西路660号政法大院内
0575-85160148/85164527
不用实名,人家本身被告身份取证还有难度,你自己贴出来不是提供便利了么?侵权责任?开玩笑吧?好好学习下侵权责任法,没有损害后果他没办法来诉讼,即使有损害后果,举证因果关系什么的一大堆,他可以去搞的,随便找个小律师就可以把这个公司虚张声势搞下去的。
现在还没走上法律途径 谈不上被告与原告这一说法
E网现在删帖的出发点是因为说恒昌不好的这个法帖人没有实名
你多看看E网现在这个官司吧
谢谢华莱士提供信息。
想知道那公司靠啥赢利的
同样的帖子,本人同时发在互联网金融权威中立论坛上,跟帖的人很多,从来不会被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