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敖家镇农户土地被村委会租用十四年没有得到补偿


我叫邹川,男,今年51岁,家庭人口5人。是敖家镇卫星村6组村民。
2001年,卫星村支部书记唐某某和村主任官某某找到我,告诉我村委会在卫星村4组新修村办公室,需要占用几户村民的田地,我是其中之一。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商议,统一每亩赔付700斤谷子。而且当时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清楚记录着我的田面积为6分地,每年约定赔付420斤谷子这一事实。考虑到村干部说话诚恳,唐书记在我村又颇有威信,信守承诺,是村民公认的好干部。加上又是支持公益事业建设,我们夫妻商量后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但是不料后来村办公室修好后,至今十七年来,我们只收到过3年的赔付,其余14年的都没有收到,多次找到村干部要求兑现合同约定,但是每次都无功而返,这两位村干部至今仍然任职,不存在村委换届离职后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
万般无奈之下,我去年至今找过敖家镇政府政府十余次,镇长3月初安排最后一次调解,3月28日镇干部协调后给出的意见是村委会重新划拨6分地给我,我不同意这个调解方案,调解无效。
村委会租用土地修建办公室,不但不按期赔付产量,还希望以租代征,调换我的承包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卫星村委会这一做法违背国家法律。该田地自从80年土地下户我承包后一直耕种,从未限制撂荒。而且我的户籍仍未迁走,村上不论何种原因也无权重新发包。我希望村委会赔付14年来的谷子5880斤,并酌情考虑支付违约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矛盾大调解中心及卫星村村委会就相关问题已与您本人进行沟通,一是关于粮食赔付问题,已征得您同意,对未赔付粮食情况根据相关记录进行核实,并按核实结果予以赔付;二是关于承包地的问题,我镇召开了专题会讨论商定解决方案,因您本人在外地,已与您电话联系并约定调解时间,当面解决相关问题。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联系人:杨文刚,联系电话:0833-4061089
犍为县敖家镇
2017年4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关于“农户土地被村委会租用十四年没有得到补偿”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稍后将调查处理情况另行向您回复。
联系单位:犍为县敖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官文成,联系电话: 0833-4061089
犍为县敖家镇
2017年4月12日

唉!只能帮顶吧!这年头;
静待回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