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怎么用公积金来支付?


如题,物业管理费怎么用公积金来支付?嘉兴地区的,有知道的朋友吗,需要哪些手续的?
有人知道的吗?
物业先交钱开发票,然后去公积金中心
项目名称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公积金提取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
设定依据
1. 嘉公积金委办[2013]14号文
办事条件
1、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审批数量
1、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办理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也可以两年办理一次,但不可以提前提取
2、每次提取金额为相应交费时段内实际支付的物业费,即一年办理一次的提取金额为12个月的物业费,但一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3200元,以此类推
如物业费收据上的交费时段不足12个月的,须待交足12个月后才办理提取。
办事程序
(—)提取办理方式
1、申请人持提取所需资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提取
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给予办理提取手续。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律转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账户
(二)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年办理
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年办理是指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协议书》,约定从下一年度起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年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年提取金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规定核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账户。
签约后如申请人住房、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签订委托协议书。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房屋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物业费收据(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的物业费收据(包括2013年1月1日以前开具但收据上注明是预交2013年1月1日以后物业费的收据)
7、续办的,如住房、婚姻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只需提供《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和物业费收据(税务发票),如住房、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住房、婚姻等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机关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408号
咨询电话:12329 投诉电话82071932
决定机关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定时限
1、每月4日至月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业务受理日受理时间,按市级机关作息时间执行,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停止受理
承诺期限
即时办理
事项收费
不收费
联系电话
12329
表格下载
www.jx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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