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无单位可挂靠户口,父母均50多岁双双已退休,请问我们的户口该如何迁入户口所在居委会或现户籍辖区派出所的集体户?或者其它的办法?挂靠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1)经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调动的,其本人可申请入户;
(2)由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中级专门人才,以及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交流)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以上人员在本市无固定居住地且单位无设立集体户口、无单位接收户口的,属审批条件(1)、(2)的可申请迁入单位属地街(镇)、居(村)或工业园区人才集体户。
二、父母投靠的,需以本人有固定住所,且户口类型为家庭户为前提,需要父母达到退休的年龄要求。
2013-08-20 16: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