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城管乱锁车,执法不公

本人再次投诉怀化洪江市城管,你有锁车权力吗?每天上午八点多开始。准备一面包车锁,对停在道路以外的车辆锁车抓收入。让人愤怒的是没关系的通知去处罚中心现金交罚款。本地有关系的打电话唐(谭)队长叫手下开锁免费放行。这叫执法不公平。现金交罚款公饱私囊,无视国家法律。他们执法力无人能比!请省级以上部门管管。
洪江市委网信办:  网友你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洪江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0)29号),洪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和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江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政发(2012)14号)第七章二十六条规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收集证据时,在违法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先行登记保存。锁车是保存证据的一种方式,以作为处罚证据。
针对市民提出的对停放在黔阳古城防洪堤路以外的空地车辆进行处理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黔阳古城景区“禁摩”限行要求,古城区内包括防洪堤全面禁停,古城北门坳、芙蓉楼景区等多处设置了停车场,并在防洪提上设置了多块禁停标志。从2月份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古城管委会、城管、运管、交警、黔城镇等职能部门开展了为期了一个月的古城“禁摩”限行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在此,也希望广大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洪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七年六月六日
2017-06-06 09: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