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待遇统一的相关问题

在佛山人社局的官网上看到关于统一医疗系统的文件,本周也跑了两次三水社保局问及相关新政,却无果。
根据人社局出台的文件,居民医保需要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投保下一年度,但是现在已经超过了,还没有相关政策,由于刚离开工作单位且以“灵活就业”身份投保的阿姨和11月刚退休却未买够25年医保的爸爸目前不知所措,到底应该继续购买职工医疗或一次性补缴接近3万元的医保费用比较划得来,还是等待新政,直接购买居民医保呢?
问题:
1. 看了新政,购买居民医保的话,就没有了个人账户。那么问题来了,请问以后返还到个人账户上的金额,是按照现行标准固化还是像现在一样,每年都往上调?
2. 居民医保投保,自己到地税办理,还是到居委办理?因为以前的居民医保,是7月到6月为一个年度的,目前购买了居民医保的,有效期是到2017年6月。那想要在2016年12月购买的人,该怎么办?
3. 居民医保的费用,是否计划每年都上涨?
4. 居民医保的费用,都是由政府补贴来缴费吗?看文章看得不够明白。
期待相关部门的答复,万谢!
您好,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17年1月1日起,每个月返还到个人账户的金额,将以2016年12月的金额标准固化,每年不再调整。
2、关于2017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已下发至各区,各区将于近期进行差额补缴工作,建议您可以密切留意居委或者区社保局的通知。
3、居民的缴费基数:以上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缴费费率:总费率4%;其中居民个人为1.2%,财政补贴部分用三年时间达到2.8%,分别为2017年1.8%、2018年2.3%,从2019年起为2.8%。
4、2017年居民缴费标准为1155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62元,财政补贴693元。每年的缴费标准将根据缴费基数的变化进行调整。
2016-12-01 20: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