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先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城管执法>

路桥区桐屿街道日用品商城南门口处,每天有30多家流动摊贩在此占道经营,种类:小吃,时间:09:00-13:00,此情况已有3个月,影响通行,要求处理。
你于2017年10月8日向12345电话反映,要求处理桐屿街道日用品商城南门口处,每天有30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2017年10月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我中队接到反馈后于第二天一早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反映人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情况存在偏差,国庆节期间该处流动摊贩可能比较多一点,但是国庆节前,在全面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期间,根本不存在此种现象,国庆节正常上班后,执法人员也是在8点30分之前就清理掉,而且也只有三、四摊。我们也针对该处实际情况,将在早上的时间段组织一次打击,并加强督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的罚款。经办单位:桐屿中队0576-89203785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12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