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移动要求用户办理实名制登记引发广州市民扎堆到移动营业厅办理实名登记后,近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下称“佛山移动”)不断通过短信以及媒体发布所谓的“实名制”登记宣传,要求未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用户必须在6月30日前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逾期会被半停机(不能呼出和发送短信)甚至停机、提交公安机关备案处理。
佛山移动声称是根据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执行。而近期,人民网发布评论指出移动公司“不实名就停机”于法无据:
按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2013年9月1日起,所有电信用户办理业务均需要实名制,包括手机固话、移动电话和上网卡领域。并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息、书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户并采取便利措施,为本规定施行前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所提供身份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但并没有具体的“罚则”,比如“不实名就停机”的强制性规定。
可见,对此前未实名制的老用户,如未主动恢复办理实名登记手续的,运营商只能通过提醒、劝解并提供便利的方式,建议其补办登记手续,但这种建议不具强制性,不能采用停机等强制性措施。并且上述《规定》还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不得擅自加重用户责任”,不实名就强制停机是“擅自加重用户责任”。
事实上,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则,实名制之前的老用户,不能因当初不违法而现在“违法”的行为受到现行法的惩罚。实名制之后,仍应按质保量地享受原先双方电信合同规定的通讯服务,只是在申请办理新的电信业务时,应遵循现行实名制的要求,否则电信运营商可以拒绝办理。
如果强行“半停机”,乃至全面停机,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还违反了此前的电信服务合同,属于单方变更和解除合同,损害到用户的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可能将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法不溯及既往”的是重要的法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行前生育多胎的公民,不能因当初不违法而现在“违法”的行为受到现行法的“处理”。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佛山市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对于佛山移动公司扭曲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以半停机、停机、提交公安机关备案处理等恐吓用户、扰乱通信市场秩序、擅自加重用户责任的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罚款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已转交业务科室办理,请耐心等候回复。
为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5号),明确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通信运营企业的综合协调工作。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是由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目前,地市级没有设立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也没有将相关的职能下放或委托地市级部门,请投诉人直接联系省通信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省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六、七、八楼,邮政编码:510080。
2、电信用户申诉中心热线:020-12300。
3、网址:http://www.gdca.gov.cn/index.asp。
2015-05-30 20: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