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噪音问题难倒两部门,再次求助!

位于囿山路与寿尔福路口的鲜丰水果店从早9点到晚9点用大功率的音响播放劲爆的音乐招揽生意,其间还夹杂着店员声嘶力竭的叫卖声,附近的住户及幼儿园不堪其扰,多次进店沟通未果,曾在9月2日在网上投诉,其后也拨打过96310电话投诉,丽水市城管局紫金大队执法大队也曾到现场处置,其后执法局有电话回访,说已经到现场处置,责令商家开低音量,但只能对其占道经营或者虚假广告进行处罚。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商家依旧每天劲爆。10月16日我再次求助于环保局,10月17日环保局回复水果店噪声扰民的管理职权并不在本部门,建议向公安机关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我就不懂了,小小一个噪音问题就没有部门能管了么?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难道非得我哪天冲进店去砸了音响才有人管?
丽水市公安局回复 2014-02-20 14:36 你好,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公安机关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目前关于对于社会生活噪音的限定并无相关具体细则,公安部门也无法界定其是否达到噪声标准。接到市民投诉后,公安部门一般以现场劝阻为主,或联合社区进行调解。
位于囿山路与寿尔福路口的鲜丰水果店从早9点到晚9点用大功率的音响播放劲爆的音乐招揽生意,其间还夹杂着店员声嘶力竭的叫卖声,附近的住户及幼儿园不堪其扰,多次进店沟通未果,曾在9月2日在网上投诉,其后也拨打过96310电话投诉,丽水市城管局紫金大队执法大队也曾到现场处置,其后执法局有电话回访,说已经到现场处置,责令商家开低音量,但只能对其占道经营或者虚假广告进行处罚。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商家依旧每天劲爆。10月16日我再次求助于环保局,10月17日环保局回复水果店噪声扰民的管理职权并不在本部门,建议向公安机关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我就不懂了,小小一个噪音问题就没有部门能管了么?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难道非得我哪天冲进店去砸了音响才有人管?
哎,这个其实肯定有部门管的,只是只是~~~~~~~~~~~~~
我就看他们踢皮球能踢到什么时候去。。。:lol
现在部门是球高手我看
说实话,让老百姓过日子如此为难,投诉一件事情这么推诿到底为哪般呢?
原来还和公安有关,学习了。
我百度了一下,也说是公安管
不会吧
公安管不了.我这里废旧回收点长期早上四点左右装车,影响我们正常的休息,无法入眠,回收的油漆桶、气割煤气罐散发浓重臭味,110来了几回没用
解决问题可能也需要一个过程。
真的没办法解决了?
楼主还是考虑换房子吧
小小问题,真的解决不了,哈哈哈。。。换房,何其容易?生活在天朝,何其哀哉?!
真的就没办法解决了??
直接去找市长吧
我只能长叹一声
问题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