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公民不可在未合法审批的情况下私自砌墙进行违章建筑,2014年11月24号,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大颉陈国柱在未经审批公然进行违章建筑。违章农耕田是曾经村里公用的,在雨水不顺之时为村里庄稼供水的池塘。陈国柱与陈国章兄弟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填埋并将其占为己有,每逢雨水之时,村里的雨水因没有河水可供排放,使得各村民家周围积水成涝,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现如今在我国如此重视国土资源规划的情况下,又私自违章建筑,不仅藐视国家法律,还给周边村民做了不好的榜样,若家家都如陈国祝那样,私自砌墙违章建筑,那岂不是乱套了。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虽然我们已经在第一时间跟有关部门举报乱,但还是无人过来处理,致使陈国柱家但违章建筑仍在继续,如若不能及时处理我们只能层层上报,知道有人处理为止。
我们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也希望政府领导们也能够按照法律政策公平公正的处理事情,不偏袒不包庇。
经查,陈国柱,石塔村第7组村民,全家4口人,于2014年11月24日,陈国柱在家门前搭建围墙,邻居陈文灯认为影响其家的积水排涝。鉴于以上情况,镇、村干部已及时介入调查,协调纠纷,拆除围墙。(埭头镇于 2014-12-2 16:17回复)
经查,陈国祝,系埭头镇石塔村大颉自然村村民,家庭在册人口4人。该户动工圈围墙,圈地面积9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非耕地。2014年11月24日,埭头国土资源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户违章圈围墙立即予以制止,并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报告埭头镇人民政府。现建设进度为基础,目前已停止建设。
根据《秀屿区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委办[2013]36号)文件规定,我局已责成埭头国土资源所积极配合埭头镇人民政府做好查处工作。(秀屿区国土资源局于 2014-12-5 09: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