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
其中附件7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良好行为加分标准的第8点--关于企业业绩加分的认证。
疑问如下:
1、请问该业绩是否必须为报建的项目?
2、关于施工、监理企业按竣工面积或造价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每1万平方米加1分;
市政工程按工程造价计算,每2000万元(按工程中标价或施工合同造价)加1分;
园林绿化工程按工程造价计算,每500万元(按工程中标价或施工合同造价)加1分。
假如本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已报建的,已验收)的建筑面积只有9000平方米,不满10000平方米,那么本公司的业绩能加1分吗?
假如本公司的市政工程业绩(已报建的,已验收)造价为2400万,不满3000万,那么本公司的业绩是加2分,2.4分,还是3分?
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业绩加分项目一般为报建项目,获得施工许可;有些项目如市政项目、园林项目没有报建的,必须要有开工报告。2.按《诚信管理办法》要求,房屋建筑项目面积满1万方,加1分,市政项目造价满2000万元,加1分,园林项目造价满500万元,加1分。假如你公司房屋建筑面积满9000方,不满10000方,不加分;市政项目造价为2400万元,仅能加1分。
2015-03-10 09: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