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好:我爱人是江门户口,在江门贷款买了一套房。我是佛山户口,请问我可以提现佛山的公积金吗?
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颁布实施,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此日期之后购买商品房、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另外,缴存、提取公积金并不以户口为标准或条件,即与户口情况无关。
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签名确认共有,进而办理提取手续。
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提取手续,网友也可登陆我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查阅了解。
2012-12-26 11: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