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发生的入室盗窃案,到现在都没个音讯,失窃10多万,那可是我们辛苦的血汗钱啊,怎么能因为金额小就不去破案呢?听闻同时间段的另一个小区被盗200万,你们就成立专案小组调查,案件已破。这是哪门的规定啊,难道我们的损失不够达成你们去查案的金额,这案件就没法破了?这不是在鼓励犯罪分子吗,反正没到金额警察是不会去管的。都2个多月了,虽然知道应该是什么都追不回来了,但我们执法机关这样的办事方法和态度,让我们人民群众怎么放心,都说有事找警察,我这是找了也白找。给个说法吧,各位警察叔叔们,跪求!
你好,请说明时间、地点、报案的公安机关,我们将会进行详细了解后给予答复。
市公安局 2014-04-28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