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河南人,结婚多年了,现在想把她的户口迁入漳平芦芝,请问需要哪些材料?由于我长期在厦门,请问可以叫我哥哥代为办理吗?
普通市民同志:
您好!
您的来邮已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八十二条,除大中专院校学生外,省外户口迁入,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公民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以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立户除外)、《居民身份证》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落户。
您若有不明之处,请拨打05973206538咨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关心与支持!
(漳平市公安局于 2017-2-28 08: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