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借读?

百度了一下,发现“借读”有两种理解:1、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则为借读。2、学生的户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读,则为借读。请问佛山市对第一种借读有何规定?
你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2016-02-12 2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