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退休金后还要残疾补助吗?

你好!我父亲是个二级残疾人员,一直领取残疾补助。现在土地征用可以购买统筹,买了后有退休金领取。不知道退休金和残疾补助可以并存吗?还是有了退休金就没有残疾补助了。谢谢
林先生:你好!你于2017年6月10日通过网络信访向龙游县民政局咨询的领取退休金后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信访事项,经我局了解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相关政策结合来电者实际情况。对照龙游县民政局文件《关于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民【2016】59号)中第二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和其他委托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退休金属于《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5】13号)文件第五条中的转移性收入,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目前我县城镇低保的标准是612元/月。如果你父亲的收入在我县低保标准150%以上,不符合低保救助的范围,将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如还有不明确的,请联系社会救济科。经办人:徐娟联系电话:7110710。龙游县民政局2017年6月22日
龙游县民政局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