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在某劳务公司工作,共做期间不慎从建筑工地跌落,造成六级伤残,该公司没有投工伤保险。后老板使用虚假的清算报告将公司注销,林某的损失该向谁主张?
律师答复,可以向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出赔偿赔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